阳春农商银行潭水支行装修工程
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工程编号:TZCYC2021(002)号
广东阳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阳春农商银行潭水支行装修工程,其招标前期工作已完成。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施工承包单位。
1、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
1.1建设规模:装修总面积约1200㎡。建设资金:自筹,已落实;
1.2工程建设地点为阳春市潭水镇安芬娜市场路38号、41号;
1.3工期为自监理签发开工令起210个日历天。要求分两期完成:第一期110天内完成一楼营业大厅及外立面(通电、通水等设施,达到可交付招标人正常营业使用),第二期100天内完成剩余所有工程。本项目约定误期赔偿:因中标人原因延误工期的(第一期、第二期工程均应在对应工期内完工,任意一期工程超期完工或总工期超期完工,均判定为延误工期),按10000元/天的标准扣减中标人的工程款,上不封顶。但超出两个月未完工的,招标人可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除按10000元/天的标准扣减中标人的工程款外,并且中标人还要按合同价款的百分之二十五赔偿损失,已完工部分工程结算由招标人委托有资质公司进行结算,对结算结果中标人应予以确认。
1.4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合格标准。
2、招标范围:阳春农商银行潭水支行装修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以及在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方式。
6、招标决标方式:公开招标(综合评估法)。
7、工程承包方式:采用单价合同承包方式。
8、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50000.00元人民币(大写:伍万元整),投标人应在该项目开标时间前以现金形式递交。
9、投标文件提交时间及地点:投标人应于 2021年 10 月 9日10 时 将投标文件提交到(开标地点)广东省阳春市春城街道梅花村开发区86号永顺商住楼B幢,开标会将于同一时间、地点进行。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10、本次项目所有相关公告会在同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tocham.com.cn)相关媒体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如有任何疑问请以书面、传真形式至招标代理机构释疑。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东阳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同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人:袁慧
联系电话:0662-7269188/18819890103
邮箱:147872394@qq.com
同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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